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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行政检察
        安徽法制报 | 检察专项监督助力解“薪”愁
        时间:2023-02-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2月22日《安徽法制报》头版头条

        原标题:

        检察专项监督助力解“薪”愁

        为让劳动者更“安薪”,省检察院连续6年部署开展助力根治欠薪专项监督活动。活动中,全省检察机关聚焦欠薪问题高发领域,综合运用支持起诉、检察建议、释法说理等方式,及时核实并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职责,推进欠薪问题在法治轨道上依法治理,保障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优先、及时、足额支付。

        支持帮助3751名农民工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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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1年出生的王某是宿松县许岭镇人,2019年、2020年期间,王某在安庆市宿松县一家服装厂从事劳务工作。因经常拖欠工资,王某遂辞职。2020年8月,双方经结算,服装厂共欠王某工资15600元。虽确定了拖欠的工资总额,但服装厂并未向王某出具欠条。后王某多次催讨,服装厂一直未支付。2021年底,王某向县人社局、司法局多次反映诉求,因缺乏关键证据,相关部门均未受理其申请,王某寻求救济未果。依据相关工作机制,县司法局将该线索移送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案件承办检察官张剑琴找到多位与王某共同务工的同事,并对王某与服装厂的经济往来明细进行了调查,以此核实欠薪情况。最终,服装厂负责人洪某承认拖欠工资的事实。张剑琴遂以询问笔录的形式,对洪某自认事实予以了固定。

        宿松县检察院审查认为,王某自2019年起在服装厂务工,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该厂理应按照双方约定及时支付王某工资,但该厂自2020年开始拖欠其工资,已构成违约,应依法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王某因收集证据能力弱,在多次寻求救济未果的情况下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理应获得支持。宿松县检察院遂依法向宿松县人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的意见,并随卷移送了调取的相关证据。

        2022年4月,宿松县法院依据检察机关的询问笔录以及当事人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等,判决服装厂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支付王某劳务报酬15600元。判决生效后,服装厂履行了付款义务,王某与服装厂之间的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据统计,全省检察机关去年共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讨薪案件2170件,支持帮助3751名农民工讨薪,涉及金额5100余万元。在办案过程中,全省检察机关十分注重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以及其他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建立完善涉农民工讨薪相关工作机制22项,促进讨薪问题多元化解、长效治理。如:无为市检察院与无为市人社局签订《关于建立双方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协作意见》,依据该机制,无为市人社局已向无为市检察院移送农民工讨薪案件线索43条。

        实质性化解欠薪争议1817件

        1947年出生的吴某是含山县林头镇人,2010年3月,62岁的吴某受含山县某劳务公司指派,到安徽某水泥公司从事清洁岗位工作。2020年1月,劳务公司与吴某解除劳务关系。吴某认为,劳务公司和水泥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应给付经济补偿金、工资差额及赔偿金。协商无果后,吴某遂起诉至含山县人民法院。

        含山县法院审理认为:2010年3月吴某已超过62周岁,无论与劳务公司还是与水泥公司都只能形成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吴某基于劳动关系提出的诉讼请求无法律依据,遂判令驳回吴某的诉讼请求。吴某不服一审判决,向马鞍山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马鞍山市中院裁定驳回其再审申请后,吴某向含山县人民检察院申请了检察监督。

        案件承办检察官杨玲审查原审卷宗并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走访后认为,原审判决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上并无不当。但是,该案如果直接不支持吴某的监督申请,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还是无法化解,有很大可能“案结事不了”。因此,在案件办理期间,杨玲与吴某进行了多次沟通,并了解到:吴某和其他几位同事一起提起了仲裁、诉讼,他人的诉讼请求因为符合法律规定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吴某坚持认为自己的情况与他们类似,结果却截然不同,内心一时无法接受,遂产生心结。

        2022年2月17日,含山县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特邀6名听证员参加。听证员们一致表示,虽然吴某的诉求不符合法律规定,但考虑到其年事已高,建议检察机关对该案进行调解。听证会后,杨玲将评议意见和检察机关处理结果向吴某进行了详细说明,不但给吴某分析了案件事实、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还和其同事的案件作了对比,最终吴某认识到自己的诉讼请求确实不符合法律规定。后水泥公司答应给予吴某一定的补偿,吴某承诺不再因此事信访,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在助力根治欠薪专项监督活动中,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修复性司法理念,对有和解意愿的双方当事人,深入开展释法说理,促成双方协商和解。这样既可以以最少的司法资源解决纠纷,又能够降低农民工讨薪的难度和时间,有效避免因诉讼周期长导致矛盾激化。

        据统计,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在农民工讨薪领域实质性化解欠薪争议1817件,其中民事争议1573件,行政争议64件。如: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针对邓某拖欠农民工薪资案,强化释法说理,促使邓某自觉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30余万元,以最快的速度促使系列欠薪案件得到稳妥解决。

        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77件

        2022年12月20日,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向该区人社局和区住建局制发了检察建议。在给区人社局制发的检察建议中,建议该局强化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依法查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在给区住建局制发的检察建议中,建议该局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的行政监管,加大对违法发包、分包、转包行为的查处力度。检察建议还建议两局:进一步密切联系,形成工作合力;通过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强化源头治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湾沚区检察院的这两份检察建议是基于该院近年来办理的9件工程建设领域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以及进一步调查核实所发现的问题。该院发现,近年来农民工欠薪问题虽得到一定程度改善,但工程建设领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刑事犯罪案依然高发,且不同程度存在行政监管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如:建设工程违法分包、转包问题突出;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规定没有落实落细,部分建设工程将全部应付工人工资支付包工头;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农民工权益保护相关工作责任没有压实;等等。

        收到检察建议后,两部门高度重视。湾沚区人社局建立了欠薪隐患“日报告、周调度”工作机制,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湾沚区住建局严肃、从快处理违法发包、分包、转包等行为,对3个单位违法发包等问题展开调查。

        在助力根治欠薪专项监督活动中,全省检察机关把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等作为监督重点,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对发现的制度缺失或空转运行等监管漏洞问题,及时通过检察建议、专题报告等方式,推动相关部门及时整改,依法履职。

        据统计,全省检察机关去年共就农民工欠薪问题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77件,有力推动了源头预防、依法治理。如:淮北市检察院在办理陈某与杜集区人社局劳动保障行政监察纠纷案中,发现存在非法转包、分包导致工程质量难以保障以及农民工工资得不到及时支付等问题后,在提请抗诉的同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对全区工程非法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