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刑事检察
        刑事检察
        扫黑除恶:这一服刑人员又因恶势力犯罪站在被告席上
        时间:2020-08-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8月18日,由合肥市庐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宛新军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庐江县检察院检察长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其中,被告人宛新军原在监狱服刑,因涉嫌又一起恶势力犯罪被押回重审。

          

          被害人主动举报:“看他被抓,才敢报警”

          被告人宛新军因犯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于2019年11月4日被庐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在宛新军被收监执行后,陆续有被害人就宛新军涉嫌恶势力犯罪向公安机关举报。

          “要不是听说宛新军被抓起来了,我根本没有勇气报案。”被害人之一大兵说。据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10月,宛新军等人为讨要非法债务将其非法拘禁六天,期间对其殴打、辱骂、威胁。大兵的母亲说,“我们一家已经不敢在庐城镇生活了,自儿子被非法拘禁以后,我们把这边饭店低价转让,再也没有到县城来过。”

          另一名被害人小庆也表示后怕:“我到现在都不敢从宛新军之前的公司门口路过,远远看到小腿都发抖。”

          

          犯罪集团成员零口供:“不记得,没做过”

          宛新军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归案后均避重就轻,不如实供述涉嫌恶势力犯罪的事实,宛新军本人更是零口供。

          有着30余年丰富办案经验的检察官表示:“这么多年第一次见到认罪态度这么差的犯罪嫌疑人。”在数十次的讯问中,主要犯罪集团成员始终不认罪。

          在案件审查阶段,庐江县检察院检察官一方面会同庐江县公安局办案民警补强证据,另一方面耐心对宛新军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进行法律教育,宣传认罪认罚法律政策,成功突破部分被告人心里防线,如实供述宛新军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在8月18日的庭审中,宛新军仍然试图对其行为以“不记得”“记忆模糊”为借口进行逃避,但是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其行为均是徒劳。

          

          公诉人坚持正义:“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在陆续接到公众群众提供的线索后,庐江县检察院高度重视,主动派检察干警提前介入侦查,会同县公安局排查线索,发现宛新军等涉嫌多起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犯罪,并形成了以宛新军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庐江县检察院会同县公安局先后对宛新军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成员宛斌、査全仕等人立案侦查,在固定证据之后,于2020年4月6日正式对宛新军涉嫌恶势力犯罪立案,并将宛新军由服刑地押回候审。

          自从知道宛新军等人被立案侦查后,小庆表示,晚上睡觉都踏实了。

          经庐江县检察院依法审查认为:2016年10月至2017年底,被告人宛新军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非法放贷,为强行索要非法放贷而产生的债务,纠集被告人宛斌、查全仕、程圆东、胡志峰、汪朝成、吴婷婷等社会人员,在庐江县区域内实施多起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犯罪,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本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宛新军为首要分子,宛斌、查全仕、程圆东、胡志峰、汪朝成、吴婷婷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在8月18日的庭审中,公诉人当庭出示了宛新军等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的一系列证据,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宛新军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均当庭认罪。

          8月31日,宛新军与前罪共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元,其余六人分别被判处二年三个月至六个月不等。

         

         

         

         

         

         

         

         

         

         

         

        IMG_0254

         

         

        IMG_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