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我重返校园,我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好好学习,将来更好地回报社会……”听证会上,涉嫌盗窃罪的在校研究生小静(化名)真诚忏悔道。
2020年10月31日,小静在某化妆品店内趁人不备,盗走价值四千余元的化妆品。2020年11月8日,小静又来到该店,将价值三千余元的化妆品放入包中,准备离开时被发现。后小静将所有盗窃物品归还,并进行相应赔偿。
2020年12月23日,公安机关书面传唤小静到案,其到案后对涉嫌的盗窃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取得了被害单位谅解。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案卷,调查了解了小静平时表现。通过走访核实,得知其在校期间,无违反纪律或被处分的情况。因一时贪念触及法律的红线,案发后,其认罪悔罪,有可挽救和教育的基础。
近日,该案举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充分听取了侦查机关、辩护人、校方代表及人民监督员等各方的意见。在综合考量小静涉嫌的犯罪事实、情节,并参考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检委会审议讨论,依法对小静作出不起诉决定。